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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时间:2002-08-28 17:54:40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60号文批准。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 本基金自2002年9月2日起至2002年9月29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
过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直销中心非限量同时发售。
5. 本基金发行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且依法可以
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6.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发行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
中心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但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7. 在基金发行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8. 本公司销售网点的最低认购金额均不高于1000元人民币,并不设认购金额级差,详情
请见当地专题报道公告。
9. 对认购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0. 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请详见当地专题报道的公告。
11. 专题报道(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专题报道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专题报道受理并日结清算后,不可以撤销。投资者可在基金成立后第2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2002年8月28日刊登在《金融时报》、《中国证券报》,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中国建设银行(www.ccb.com)、交通银行(www.bankcomm.com)、中信实业银行(www.ecitic.com)、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www.cmbchina.com)、华夏证券有限公司(www.csc108.com)、本公司网站(www.boshi.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org.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行的相关事宜。
14. 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于8月下旬在各代销城市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15.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咨询购买事宜。
16. 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 投资目标
在力争使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高于产品价值线水平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的投资结构基础上,采取低风险适度收益配比原则,以长期投资为主,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6.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本基金不会使用财务杠杆放大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
7. 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8周岁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8. 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 中国建设银行
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260多个城市、3600多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2) 交通银行
在以下66个城市的交通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西安、北京、青岛、天津、深圳、成都、都江堰、常州、武进、无锡、江阴、宜兴、昆明、玉溪、扬州、长沙、海口、琼山、石家庄、鹿泉、太原、晋城、南通、大庆、长春、乌鲁木齐、兰州、合肥、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南宁、遵义、厦门、福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绍兴、上虞、嵊州、诸暨、嘉兴、海宁、贵阳、温州、济南、哈尔滨、阿城。
(3) 中信实业银行
在以下53个城市的中信实业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全国31个城市的招商银行的指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并可通过招商银行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化代销服务渠道办理认购业务,具体城市如下:上海、北京、广州、深圳、重庆、沈阳、丹东、济南、青岛、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温州、西安、兰州、乌鲁木齐、武汉、黄石、宜昌、天津、成都、长沙、南昌、福州、大连、昆明、合肥、番禺、增城。
(5)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在以下22个省、68个主要城市的华夏证券有限公司86家营业部(共11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郴州、重庆、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天津、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以上代销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法见本公告的附件。
9. 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568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向海燕、查薇
(2)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10-65187060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联系电话:010-65187060
传真:010-65187032
10. 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行时间自2002年9月2日起至2002年9月29日止。9月7日、9月8日由于代销人员参加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因此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暂停受理开户、认购业务。
发行期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100人,下同),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发起人将延长发行期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设立募集期。
若3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1.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2%。
认购金额(元) 认购费率
5万元以下 1.2%
5万元以上(含5万元) 1%
其中,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价格=基金单位面值×(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 = 认购份额×基金单位面值×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份额×基金单位面值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价格=1×(1+1%)=1.01,认购期利息假定为25元,则:
认购份额 = (100,000+25)/1.01=99,034.65份
认购费用 =99,034.65×1×1%=990.35元
净认购金额=99,034.65×1=99,034.65元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34.65份基金单位。
二、 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行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本公司销售网点的最低认购金额均不高于1000元,并不设认购金额级差,详情请见当地专题报道公告。
3.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请详见当地专题报道公告。认购申请一经专题报道受理并日结清算后,不可以撤销。
三、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中国建设银行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2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9日的9:30~17:00(周
六、周日正常营业。9月7日、9月8日由于代销人员参加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因此暂停受理开户、认购业务)。
2.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 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龙卡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
资金;
(2) 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2)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以及当地中国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50001"。
3.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证券卡;
(3)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1) 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 有关详细的操作程序,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
人客户操作指南》。
(二) 交通银行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2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9日的9:30~16:00(周
六、周日正常营业。9月7日、9月8日由于代销人员参加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因此暂停受理开户、认购业务)。
2.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3. 办理认购前,客户需在太平洋卡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4.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50001"
(三) 中信实业银行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2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9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50001"。
3. 注意事项
1) 没有中信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 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实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 招商银行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 网点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2002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9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 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认购时间为:每天/周一至周日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银行日终清算时间除外:一般为16:00至20:00)。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办妥招商银行招行一卡通或活期存折并在理财专户中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本人招商银行招行一卡通或活期存折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
(3) 在网点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
(4) 个人投资者在开户后,也可以通过招商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化服务渠道进行认购。
3. 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者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办理招商银行招行一卡通或活期存折,随后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2) 在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时,个人投资者需亲自前往办理;
(3) 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代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招商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渠道自行查询基金账户开户情况。
(4)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50001"。
(5)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2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9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 如客户尚未在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
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2) 如客户已经在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资金账户卡、个人有
效证件到营业部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3. 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投资者认购时要注
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50001"
4. 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 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
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 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
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 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金账户卡,填写《开放式基金
基金认购申请书》。
6. 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
方式查询申请确认信息.。
(六)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1.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3.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或士兵证,下同)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2) 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
(3)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个人)》。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基金购买申请表》。
5. 认购资金的划拨
(1)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651000203261006080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东四支行地坛分理处
交换行号:429(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50110(异地汇款使用)
(2)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作废;选择非当日为申请有效日的认购申请在申请有效期内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超过申请有效期资金仍未到账的,认购申请作废。
6. 注意事项
(1)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发行期截止日16: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和直销客户卡。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四、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直销机构或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和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详见当地银行公告。
(一)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1.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3.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
(6)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基金购买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5. 认购资金的划拨
(1)电汇或支票(其中支票方式只限北京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651000203261006080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东四支行地坛分理处
交换行号:429(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50110(异地汇款使用)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作废;选择非当日为申请有效日的认购申请在申请有效期内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超过申请有效期资金仍未到账,认购申请作废。
6. 注意事项
(1)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发行期截止日16: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和直销客户卡。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7. 预约上门服务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10-65187060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二) 中国建设银行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2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9日的9:30~17:00(周六、
周日不营业)。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
卡证券卡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
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2)证券业务授权书;
3)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4)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事
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1)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50001"
3.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
操作指南》为准。
(三) 交通银行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2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9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交通银行的机构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副本)或事
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书和密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投资者认购时要
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50001"
(4) 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
明为准。
(四) 中信实业银行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2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9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信实业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5)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 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50001"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实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 招商银行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机构投资者基金开户及认购只在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受理时间为2002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9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投资者提交有关材料和申请表,包括:
1) 填写齐全的一式三联"代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在各联加盖公章,进行基金认购的还需提交"招商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 申请开户时即可同时申请认购,也可开户后单纯认购。如单纯认购需提交"招商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及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3. 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办理基金代理业务需首先开设结算账户;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代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招商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渠道自行查询基金账户开户情况;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50001"。
4)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书为准。
(六)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2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9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 如客户尚未在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5)填写开户合同书
(2) 如客户已经在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需要如下材料: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4)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 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50001"
4. 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申请基金账户开户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 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经办人携带资金账户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加盖公章)。
6. 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 清算与交割
1. 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2.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六、 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 本基金发行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 若本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3. 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 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发起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雄伟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568
电话:0755-83169999
公司网址:www.boshi.com.cn
(二)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上。
(三)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恩照
成立时间:1954年9月9日
电话:010-67597114
(四) 专题报道
1. 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有关内容同上。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银行网址:www.ccb.com.cn或www.ccb-on-line.com
(2)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信实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窦建中
电话:010-65542388
传真:010-65541671
联系人:官玫
热线电话:010-65541089
银行网址:www.ecitic.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5
网上银行:www.cmbchina.com
(5)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86576
联系人:王艳秋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 直销机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内容同上。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hi.com.cn
(五) 注册登记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内容同上。
(六)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7
负责人:张涌涛
电话:010-66411188
传真:010-66413800
经办律师:黄伟民 张涌涛
(七)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忠惠 王笑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