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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股权投资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林桐、伍恩平 时间:2015-10-16 15:23:12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14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股权和优先股投资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批准企业年金基金以专项型养老金产品形式投资中石化销售公司股权,标志着企业年金基金正式进入了股权投资领域。

一、股权投资将成为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

虽然股权投资周期较长且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但是如果所投资企业的产品与服务具有较强竞争力,成长性得到市场认可,将会带来高额投资回报。这与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养老金基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属性高度契合,因此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都将股权投资作为养老基金重要的配置资产类型。在国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于2005年获批开展境内实业投资,并于2008年正式获批投资发展改革委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从项目与投资基金两个维度全面开展股权投资。

从投资实践效果看,近年来养老基金从股权投资上取得了丰厚回报,如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PPIB)在阿里巴巴股权投资项目上实现了几倍于成本的收益,加利福利亚州公务员退休基金计划(CalPERS2014财年私募股权投资收益率达到了20%。从国内情况看,年报显示2013年长期股权投资与股权基金投资为社保基金创造的收益分别为108.55亿与8.8亿,合计达到117.34亿,在社保基金2013年度总收入中占比达到16%

开展股权投资不仅能够最大程度发挥企业年金基金长期投资的优势,也能够搭建企业年金基金与实体经济的桥梁,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提高基金长期投资收益水平。可以预见,股权投资将成为未来企业年金基金重要的保值增值渠道。

二、企业年金基金股权投资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前端投资项目选择方面,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创新成为经济发展新的驱动力,股权投资机遇不断显现。从近期看,中石化等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启动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这些项目风险相对可控、收益预期稳定,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了宝贵投资机遇。从长期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这将极大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与创新动力,促进互联网、新能源、养老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从而衍生出大量优质的股权投资项目。

在后端投资收益实现方面,当前多层次资本市场已逐步形成,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推广使得股权转让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之外又有了新的选择,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的推出使得股权投资基金份额和未上市股权转让成为可能。未来随着IPO注册制度改革的落地实施,企业上市与股权投资周期也有望进一步缩短。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持续完善不仅有利于缩短投资周期,也推动了股权投资收益实现方式趋于多元化,为企业年金基金股权投资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所面临的挑战,股权投资无论是在价值发现机制,还是在风险管理、收益特征等方面都与证券投资存在较大差异。而从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构成看,现有投资管理机构主要以证券投资见长,在股权投资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机构较少。从监管体系看,目前监管制度以证券类投资监管为主,对于股权投资的监管尚处于一事一议阶段,尚未形成统一的监管标准。想要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对于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的积极作用,不仅需要管理机构的股权投资专业能力,也需要监管政策的有效指导和配套支持,这对于管理机构与监管部门来说都是新的考验。

三、思考与建议

当前,企业年金基金股权投资处于起步阶段,必须要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持续完善监管体系,不断强化专业力量,稳健推进股权投资领域的探索实践。

(一)坚持稳中求进、适度多元的投资策略。一是定位于财务投资,控制持股比例,不要过度追求对于投资企业的控制权。二是在投资项目选择方面要以处于成熟期或扩展期的企业为主。三是逐步丰富投资方式,除了现有的Pre-IPO股权投资之外,对于一些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收益预期稳定的项目,也可以探索夹层、基础设施等方式的股权投资。四是有效分散投资风险,逐步实现多元化投资模式,由现有单一项目投资向多元项目投资转变,探索私募股权基金投资。

(二)坚持鼓励创新与风险控制并重的市场监管。一是鼓励企业年金基金股权投资适度创新,将监管重点由项目审核转到监管标准制定上来,给予投资管理机构更多选择空间,激发创新活力。二是在《通知》基础上,根据股权投资的特点,从股权型养老金产品投资比例、投资项目条件、投资项目股权占比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监管指标,并对拟开展股权投资的投资管理机构从团队实力、风险控制、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从机构准入与风控指标两个维度建立全面监管体系。

(三)不断强化股权投资专业力量。一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要主动应对《通知》带来的新变化,整合子公司平台资源,推进股权投资团队建设,建立覆盖“项目选择→可行性审查→资本介入→后续管理→项目退出”的全流程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与风险控制能力。二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要探索建立与专业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合作联系,充分发挥专业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在产业背景、增值服务、项目退出设计、项目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本与专业能力的有机结合,为企业年金基金创造更大价值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