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博时新能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博时新能源主题混合 |
基金代码 |
A类份额:013103;C类份额:013104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成立生效日期 |
A类2021年08月24日,C类2021年08月24日 |
基金存续期限 |
不定期 |
基金单位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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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份基金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或准予注册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能源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
销售对象 |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基金经理 |
郭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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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登记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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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机构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列表 |
客服电话 |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