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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弘泰定开混合

160524
  • 分类:混合
  • 风险等级:

1.6144 (-0.07%) 单位净值 / 日涨幅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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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净值

累计净值 单位净值
历史明细: -  
日期 单位净值(元) 日涨跌 最近7天的收益率 最近30日的收益率 今年以来的收益率 成立以来的收益率 累计净值(元) 资产净值(元)

投资回报风险提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最近七天 最近一个月 最近半年 今年以来 最近一年 成立以来
-0.12% -0.10% -2.41% 0.11% -0.46% 61.44%

基金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弘泰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 16052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成立生效日期 2016年12月09日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在封闭期,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二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二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0%。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5%。
销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基金经理
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列表
客服电话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基金经理

分红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红利发放日 每10份分红(元)
没有查询到分红信息

费率结构

1、认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销售机构应按照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场外认购费率设定场内佣金比率。

1: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结构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0万元

1.20%

M≥1000万元

1000/

2、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率如下: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场外)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万元

1.20%

M≥1000万元

1000/

??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份额的费率结构设定。

3、赎回费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场内)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0≤Y<7天

1.50%

Y≥7天

0.10%

 

4: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场外)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

0.60%

认购或在非同一开放期申购后赎回的份额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管理费及托管费

表5:管理费及托管费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投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