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基金集合申购业务
哪些ETF基金开通了集合申购业务?
目前我司有三只ETF基金开通了ETF集合申购业务,包括博时中证500ETF,湖北新旧动能ETF、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ETF基金。如后续新增,我司将提前发布公告,请以届时公告为准。
什么是ETF集合申购业务?
集合申购指投资者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在不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以符合条件的单只或多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为对价,在规定时间内申购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实际操作流程:
投资者用一只或几只成分股进行申购,基金管理人将这些股票调整至与ETF持仓组合一致之后,再并入基金资产。调整的成本由办理集合申购的投资者自行承担,不会影响原持有人的利益;调整完毕后确认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多退少补。
ETF的集合申购业务和申购业务的区别?
申购是投资者按照申赎清单的一揽子股票进行申购。集合申购是投资者提前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在符合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用一只或几只成分股进行申购。
集合申购原则是什么?
(1)基金集合申购采用“份额申购”原则,即集合申购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集合申购对价包括证券及其他对价。
(3)在符合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投资人方可办理集合申购业务。不符合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的集合申购业务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4)集合申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5)遵循相关实施细则、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何提交ETF集合申购业务?
1.办理集合申购业务前,投资者应当提前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
2.投资者根据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集合申购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集合申购的申请,投资者集合申购基金份额时,应当根据相应的集合申购清单备足申购对价(对价包含股票溢价部分),具体以集合申购清单为准。
3.投资者集合申购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集合申购对价,则集合申购申请失败。
注意:基金管理人对集合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确实接收到该申请。集合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集合申购清单何时公布?
如T日为集合申购开放日,T日的集合申购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集合申购份额要求?
投资人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集合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集合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具体以当日集合申购清单为准。
办理ETF集合申购业务使用的股票有什么要求?
1. 用于参与集合申购的证券需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集合申购开放日前30个交易日的振幅小于30%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
2. 投资者应保证提交的成份证券不存在处于司法冻结、质押、限售期、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的受让锁定期等导致无法卖出的情形,并及时履行因集合申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相关义务。
3. 停牌证券不得用于参与集合申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可用于参与集合申购的证券的范围进行调整并公告。
集合申购业务处理程序
1. T日,基金管理人在集合申购清单中公布可接受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数据和溢价比率,并据此收取集合申购证券;
2.基金管理人自T+1日起对收到的证券进行组合调整;原则上T+10内完成调仓,如若T+10日终仍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对未买入证券的价值按T+10收盘价计算;
3.调仓完成后确定应退还每个投资者或每个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4.对于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其对应的集合申购退补款交收完成前不得卖出或赎回。
投资者办理ETF集合申购业务后何时可以卖出ETF份额?
投资者T日办理ETF集合申购业务,T日即可获得ETF份额,但份额处于冻结状态,投资者在其对应的集合申购退补款交收完成前不得卖出或赎回。
集合申购业务风险?
(1)投资者集合申购失败的风险
(2)集合申购组合调整的风险
组合调整过程中投资者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的价格下跌和待买入的其他证券的价格上涨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申请集合申购的投资者自身承担,计入集合申购退补款,不计入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影响。
(3)基金份额无法卖出或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为投资者调仓及对应集合申购退补款交收完成前不可卖出或赎回。
(4)基金管理人代为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若出现集合申购股票停牌等情形,可能有集合赎回,注销份额并退回股票
(5)投资者需要补缴款项的风险
在极端市场情况下,预先收取的证券(含证券溢价)变现价值,可能低于基金其他证券的买入成本或结算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投资者存在需要补缴款项的风险。
(6)业务规则变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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