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基金持有时间
除货币基金以及场内ETF基金,其他所有基金持有期不满7天将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且该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每只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请以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准,请投资者交易时务必留意。
基金持有期是指基金申购(转换转入等)确认日起至赎回(转换转出)确认日前一自然日的时间周期。
以T+1确认交易的基金举例说明:(10.1-10.7为国庆假期)
客户于9月30日15:00(周一)前申购博时黄金ETF联接C基金,10月8日(T+1)确认该笔申购申购,所以10月8日为持有期的第一天;若客户10月9日赎回,则客户仅持有8号、9号两天,赎回将收取1.5%的赎回费。
同理:若客户周五交易时间内申购,下周一确认该笔交易,下周一为持有期的第一天。
补充:
1、认购的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期(基金合同生效日当天计为第一天);
2、T日申购/转入基金,T+1日确认【QDII基金T+2日确认、FOF基金T+3确认】,自确认日起计算持有期,确认日为持有期的第一天;T日赎回/转出基金,T+1日确认【QDII基金T+2日确认、FOF基金T+3确认】,自赎回确认日起不计算持有期。(申购/转入确认后持有时间按自然日计算)
3、红利再投资新增的基金份额自份额确认日起开始重新计算持有期。
4.如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按月或年展示的,则一个月按30天算,三个月按90天算,一年按365天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