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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沪深300ETF

515130
  • 分类:指数
  • 风险等级:

1.0836 (0.49%) 单位净值 / 日涨幅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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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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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明细: -  
日期 单位净值(元) 日涨跌 最近7天的收益率 最近30日的收益率 今年以来的收益率 成立以来的收益率 累计净值(元) 资产净值(元)

投资回报风险提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最近七天 最近一个月 最近半年 今年以来 最近一年 成立以来
-1.68% 1.97% -4.55% 2.52% -10.16% 8.36%

基金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沪深300ETF
基金代码 515130
基金类型 指数型
成立生效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或同意注册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销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经理 唐屹兵 
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列表
客服电话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沪深3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唐屹兵

唐屹兵先生,硕士。2015年从美国罗格斯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7月22日-2024年2月2日)、博时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7月22日-2024年2月2日)、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2年7月22日-2024年2月2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博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7月22日—至今)、博时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7月22日—至今)、博时中证可持续发展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7月22日—至今)、博时上证科创板新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9月30日—至今)、博时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3月23日—至今)、博时中证机器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4月4日—至今)、博时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5月18日—至今)、博时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5月23日—至今)、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9月6日—至今)、博时中证医疗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0月24日—至今)、博时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1月23日—至今)、博时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3年11月28日—至今)、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3年12月1日—至今)、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2月19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分红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红利发放日 每10份分红(元)
没有查询到分红信息

费率结构

1、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发售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50万份以下

0.30%

5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以下

0.15%

100万份以上(含)

每笔5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2、申购费及赎回费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管理费及托管费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中证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其中基金合同生效前的指数许可使用固定费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从基金资产计提。

1)许可使用基点费

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具体计费方式:

(i) 就每个计费季度而言,如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本基金应支付的许可使用基点费为下述(a)(b)两项金额中的较高者:

(a) 根据上述第(1)条计费公式按照基金当季存续天数所计算的许可使用基点费;

(b) 下限金额/当季天数×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天数。(下限金额为人民币35,000元)

(ii)    就每个计费季度而言,如该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本基金该计费季度应支付的许可使用基点费应根据上述第(1)条计费公式按照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天数进行计算。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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