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专户理财业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具备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委托人包括单一客户和特定多个客户。通过专户理财业务,基金管理公司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可以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提供"量体裁衣"式的理财服务,满足投资者的不同理财需求。
博时长期为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特定客户理财、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专户客户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2019年2季度末,博时管理的各类专户资产规模约3680亿元人民币,已成为目前国内最大的专户理财机构之一。
初始委托资产规模 |
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
投资范围 |
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
合同期限 |
一般不低于一年。 |
初始委托资产规模 |
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限制 |
不超过200人。 |
每个客户初始委托资产规模 |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
投资范围 |
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
合同期限 |
专户理财的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年,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间,资产管理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办理特定客户参与和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手续。 |
参与和退出 |
全部资产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每季度多次开放,其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在开放退出期内合计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0%。 |